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我开一辆电动车汽车(四轮),对方骑行一辆电动车(两轮)。我自东向西行驶,对方自西向东行驶。我在大约一百米的时候发现对方,我并且挑灯事宜对方(两下),对方在行驶过程中左手在玩手机,并且在道路上行车路线是“s”型。在我行驶三十米左右的时候,发现对方还在玩手机,我鸣笛事宜,并踩刹车。对方慌乱起来,右手去抓前刹车,当时左手中还在拿着手机,当我把车刹停之后,对方没能及时完全刹住车撞到了我的左车的前保险杠上。对方当时就飞到路边。我下车后对方倒在地上哭泣起来,并说腿疼。我直接报警,对方家里来人之后报120,民警到后了解情况之后说我可以离开现场,并把事故车辆开到派出所。请问律师师傅我该怎么办?谢谢!

2018-09-15 08:16: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要注意记录现场,互换资料,及时报警,并且要及时转移人员。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大小来确定。 交通事故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
    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出现的意外事件。
  • 根据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此外根据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鉴定完成后,交警可以就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就相应问题起诉到法院。
  • 交通事故事后报警时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之规定,交通事故报警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建议尽快报警,时间长了会影响案件调查,交警部门也可以不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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