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处理不当问题,欲寻求法律援助。(希望速回)

本人刚买一个多月的新车被肇事车追尾,对方全责(事后他说:我在打电话。)他突然撞击我新车尾部 声音巨大 还好我系了安全带 车上的手机由于撞击破损。事后我打交警报警电话回复我说事故的严重程度,我说没经过鉴定我哪知道什么程度。当时我要求找交警来处理,交通局电话员说让我直接到一站式快赔中心去,因为我第一次被追尾,我不知道怎么处理,就按照她说的做了,肇事方也是说带我去一站式快赔中心去。

第二天双方约定到了快赔中心,对方保险人员也来了,然后警官叫我们双方签字处理现场访录书,就只填了姓名 电话 责任意见确定等信息就盖章了,保险员也拍完事故车照片了。肇事方全部委托给了保险人员。然后我问保险员,难道只是修理好我的新车就没有后续了吗?他说是的。当时我就蒙了,这什么鬼快赔中心。后来气不过,手机损失问题我再次联系对方保险员,他说可以到快赔中心把损失的东西加上去,叫我们双方都去。然后我打电话给肇事方,他说没时间,叫我找保险公司。肇事方一直拖,我一直打电话,他就拖我时间。拖了我2天。

我的新车被撞成那个样子这么轻而易举完事了太扯淡了。当时我就提出要求赔偿个人损失:手机损失,时间精力我不说,至少要赔偿我新车的折旧费和耽误我用车办事等等吧。保险员说什么都没有 ,给你修好就行。我肯定不同意了,就找到东湖区交警大队去,可恶的是交警大队的徐警官发脾气赶我走。他说,你这章都盖了,还有什么好陪的。我说我被他全责追尾了,难道只修理好就行吗?我的手机,时间精力,新车折旧费什么都没有吗?他说,至多赔你个处理交通事故的打车费。太无语了。。。。

所以,我想请个律师,这个问题能不能通过法律寻求援助维权?谢谢。

2018-09-15 08:19: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哪些费用

    (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不需要区分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一律由保险公司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追尾事故索赔方法:
    1、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2、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3、当事人可以让物价局定损,再不行就到4S店定损。如果对方不赔偿你,你就应该到法院起诉。但是折旧费是没有的。交通事故只是赔偿直接损失的。双方在交通队进行登记备案,当事人无责任,拿着修车的发票与后车车主一起在交通队进行结案。
  •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

    1、凡需要鉴定事故车辆及其他检材,由办案人在案发72小时内,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委托书,并由办案人亲自送到鉴定大厅技术科登记,对需要做车辆、物品及人员的司法鉴定的事故,必须由办案人及双方当事人三方同时到场,并签字方可生效,缺一不予受理检验。
      
    2、对拒绝到场的当一人或一方拒绝签字的,办案民警写出情况说明,报大队领导、主管事故科长签字。如车辆只做痕检、安检,到事故鉴定中心直接交费,找当日值日班工程师检车。如车辆还需做车损作价,须在接到委托书后72小时内出具鉴定结论和报告后,当事人到事故鉴定中心交费,办案民警到鉴定大厅技术科民警领取交通事故车辆物品损失价格鉴定结论书,对肇事逃逸案件,要进行鉴定的,大队领导审批后费用后期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