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伤害,另一方用水果刀将我爸爸妈妈砍了,一个轻微伤,一个受伤,另一方如今拘留所,另一方没有资产,可是另一方孩子很富有,买房买车,有企业,可是另一方孩子现阶段只想要付款治疗费,我怎样争得赔付,我能聘请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办理实行其孩子的资产吗?另一方如今调处不想要赔付,想要入狱都不想要赔付

2020-03-25 14:0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上述规定表明,罚金和没收财产均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  对判处罚金的罪犯应当按照判决确定的数额,在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次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其缴纳,并可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罪犯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追缴。但由于发生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有困难的,罪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免除缴纳,人民法院在查证属实后,可以根据其困难的大小裁定减少或免除原判决的罚金。
    行政机关对罪犯就同一事实已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判处没收财产的,不得没收发球罪犯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对查封前罪犯的正当债务,需从没收财产中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在没收财产的范围内酌情偿还。
    如果在没收财产中有罪犯侵吞、霸占、抢劫他人的财产,经被害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应将原物退还。如果发现罪犯需用没收的财产履行附带民事诉讼裁判的,应当允许其先支付或扣除赔偿金后,再予执行没收财产。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之前没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有关手续,则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同居关系,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只需要自行分开即可解除,不需要到有关部门记性有关手续的办理。分开后,双方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确定是否存在双方的同居财产。
    如果有共同财产的,则通常可以依照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能够协议分割的可以通过协议进行,不能通过协议解决的,则由双方到法院依法请求法院分割双方的同居共同财产。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因此,申请取保候审可以由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申请,当然也可以聘请律师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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