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案子,一个债务回收案件,已经有10多年了。法庭命令执行,但原告逃跑了,但他的家人回到了家。法庭说人们跑了。我该怎么办?

2020-03-25 21:05: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如果双方对借贷关系没有异议,只是对还钱时间或方式上有争议,那可以申请法院的督促令。
      
    二、如果双方对借贷关系本身就有异议的。那就只能诉讼处理了。
      
    三、起诉,然后赢得官司,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你最好在提起诉讼前,就摸清对方的财产。
    最好是银行的存款情况,以便法院及时冻结对方的财产。防止其转移。
      
    1、你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你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
      以上情况,法院一般会要求你提供自己的等额财产进行担保。
      
    3、胜诉后,法院就可以直接执行你要求财产保全的对方财产了。
      
    4、或者胜诉后,你再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法院一般要求你自己提供对方财产在哪,当然银行的存款等,法院会去查询冻结的。其他的财产,你不提供,法院一般不会主动替你去查的。
  • 通常情况下,法院对于案件作出判决后,双方当时人在没由异议的情况下,判决生效已先后,就应当对于判决的事项进行遵守和施行。但是某些情况下有些当时人并不会去遵守判决的内容,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此时,另一方当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强制执行的诉讼程序。
  •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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