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兄弟开出了最后一起交通事故!车主是兄弟!车主是兄弟!车主是兄弟!车祸中死了!因为兄弟也受伤了!车杯全身都是血!加上恐慌!没能立即报警,就被带走了现场治疗!第二天只有回家了!第一:这是一次交通逃跑?第二:保险怎么付钱?

2020-03-25 23:36: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调解后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一、交通事故调解后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受害人的损失在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你代保险公司调解,没征得保险公司同意,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损失的,你的权益可能要受到影响的。保险公司肯定赔不到70000元的,因为医疗费中一般有非公费药的,护理费误工费等等还要看当地的什么标准。还有,你占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除去交交强险的10000元保险公司承担60%-70%。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如何向交警申请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  
    3、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行。调解赔偿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更易于各方当事人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对顺利。能促进各方当事人间的团结。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只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赔偿调解不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赔款没钱、法院执行一次了拘留15天、下次不会再执行拘留,因为一事不二罚原则。除非有其他原因或者情形出现。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
    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方式,一般按以下顺序:
    ⑴交强险。交强险按限额,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如果是全责,目前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⑵商业险。对于交强险赔偿剩余部分,商业三者险按责任,商业三者险采取的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此外,在商业三者险中设置有免赔率或免赔额等规定,即保险公司对超出免赔率或免赔额的部分才进行赔偿)。
    ⑶驾驶员个人负责。在交强险限额赔付,三者责任险之外剩余的部分损失,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