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能问你离婚证明是不是丢了,再婚了,该怎么办吗?

离婚
2020-03-26 06:03: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离婚证》的,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
    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可以凭《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即可办理离婚手续。
  • 当事人可以申请补领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这是关于离婚证补办问题中,大家最关心的一个问题。离婚证是证明当事人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离婚后在办理个人贷款、房产等手续时都有所用,请妥善保管。如果离婚证丢失,是可以补领的。  
    二、离婚证补办去哪里办  离婚证补办要到原来办理离婚的民政部门办。因为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是有备案的。  
    三、离婚证补办要带什么材料  
    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当事人离婚证补办需要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备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 (二)、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1、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3、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5、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