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坐在车里,三个人走过来,不知道是谁给我的镜子打了一下,然后我叫了三个人,打了一个人的下颌骨骨折,一个轻伤,但是另一个人要了太多钱,是不是受伤了那个人撞了车,他不是有点责任吗?

2020-03-26 06:35: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起诉后应该要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辩护。
  • 殴打他人是一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如果其情节和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属于一般侵犯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规定,给予处罚并应责令赔偿损失和医疗费。
      如果殴打他人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伤害,则应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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