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自己是收留的,如今闹翻,抚养人要赡养费,且签订合同,这一协议书有法律法规经济效益嘛

2020-03-26 07:53: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收养的子女同样可以向父母索要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在以下情形下成年子女可索要抚养费:
    1、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成年子女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其他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不符合条件的成年子女,可以跟父母协商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等必要费用,也可以通过勤工俭学等途径解决学费、生活费等费用。
  • 孩子的问题:1一般有稳定收入的一方抚养。2征求孩子的意见。3对孩子的发展有好处。财产的问题:
    1、汽车、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双方可以协商房子和车子的价值,协商不成,可以请评估公司做评估。
    2、取得房子或者车子一方可以通过补足差额的办法给对方钱进行补偿。取得孩子抚养权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既然是协议离婚的,你们就好好商量,商量不成功只能走法律程序,需要帮助可以咨询我。
  •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第一类,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这里的前提是被收养人未成年。对收养人,法律未规定具体条件;对送养人,法律规定的条件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
    ”如果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这一规定显然是为了充分保护被收养人的利益。  第二类,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协议解除。
    前提是被收养人已经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条件是双方“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收养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按照民政部的有关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如果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当事人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
  •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
    (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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