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借了贷款,不能贷款了,我借给他贷款,然后再借给他。 但是,为了重视自己,我觉得不应该给他写借书或者写证明书。 这种情况有什么解决办法,有法律利益,避免他不能还钱,保障,以前他也同意提前一两个月还款,咨询领导。

2020-03-26 08:57: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提前还贷指借款人将自己的贷款部分向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的申请,并保证以前月份没有逾期且归还当月贷款;按照银行规定日期,将贷款部分全部一次还清或部分还清。
      
    2、提前还贷的好处:可以体现良好的信用记录,提前还贷完毕可以少支付银行的贷款利息,
      
    3、提前还贷有两种种类:根据中国银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住房贷款的种类有两种:一种是公积金贷款,一种是商业贷款。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法有三种:一是等额本息还款法。二是等额本金还款法。三是累进还款法。就执行情况而言,多数银行普遍采用的是第一种还款法即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这也是老百姓最能接受和能够很快看明白的还款法。
  • 借条有借款金额、利息及签名,应是有效的。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至于能否连本带利讨回,关键是看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效,又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应该说连本带利讨回问题不大。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第一步,找对方协商,看对方是否承认借条并还钱。
    第二步,如果对方拒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借条,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胜诉的几率较大。
    第三步,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神奇女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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