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涉嫌非法筹集资金,公安机关调查了案件人数不足,但金额不足能否立案

刑事辩护
2020-03-26 09:3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那么,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相关知识  集资诈骗判多少年?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于这类犯罪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诈骗的数额一般都很大,有的数额在百万元、千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数亿元、数十亿元。至于何谓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何谓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余下的被集资组织者花费完的不予补偿,由集资人自行承担。
  •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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