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父母在2006年离婚。我和我的父亲、姐姐和母亲住在一起。2010年,我的父亲再婚生了双胞胎。2016年,我的姐姐结婚了。我母亲没有孩子。所以我说我25岁,没有房地产。户口不能再婚。

离婚
2020-03-26 09:4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再婚登记带身份证户口本,后另外带离婚证或判决书,后者一般用不到有时需要证明未婚。

    1、户口本中未婚再婚应当有记录。

    2、户口本中有“婚姻状况”一栏,依法应当据实填写。
    具体的填写要求为: 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
  • 收养需要有民政部门的收养关系证明,拿证明,还有你和孩子的户口本身份证去派出所即可以办理迁移户口证明。
    办理收养很麻烦。
    一、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 您好! 个人意见认为: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以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为准,所以权利人只有夫妻二人。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协议分割,可以有如下几种方式:
    1、双方都不要房子的,可以转让该房产后,双方均分卖房款(先扣除贷款);
    2、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的,由取得房子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3、双方都要的,可以竞价,价高者得之,另一方得相应比例的房款。 母亲并非房屋所有人,不能参与房屋分割。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