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将辞职写辞职书,董事说我公司没有写辞职书,我答应她在月底前工作,但是员工越来越少,怕他们不让我走还是拖我,我写辞职书,让店主签字,我记下一张便条,请你给法律保护吗?

其它
2020-03-26 10:2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你已经下定决心辞职,那应该履行正规的辞职手续,如果你单位有规范格式的《辞职申请书》,那么你应该按照格式填写一份申请书。如果没有规定格式的,那也要自己写一份书面的辞职报告或申请,手写机打均可,如果是机打的,签名一定要是手签,日期也一定要写明。
    然后递交到人事部门或相关领导手中。同时自己也要留存一份复印件。
    你递交申请后30天内,如果你单位一直未有明确态度,或者单位不同意你离开但你不能接受,那么30天满,你可以自动离职,离开原单位。
    要注意的是这30天内,你仍然应该遵守公司的纪律,并且不要因为情绪而做出损害公司的行为,否则有可能原单位会以此为借口再反过来追究你的责任。
  • 公司不让辞职怎么办?职工有合法辞职的权利,您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让辞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根据该条规定单方面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无需单位同意和批准,唯一的条件就是提前30天正式提出辞职申请。

  • 1、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