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十年没犯过重大错误。 现在的职场要求调动到其他城市,如果不遵从调动的话自己退休也没有补偿。 因为家里有年纪大的父母,所以不能去其他城市。 现在需要怎么做,能给我赔偿吗?

仲裁
2020-03-26 10:51: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情况下不想被调动工作岗位,员工有权拒绝。约定员工的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员工不胜任该岗位时,公司可以调动工作岗位;当公司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可以调动岗位。《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 自己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的是否有经济赔偿?
    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等)之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除此之外,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员工自己辞职后,如果想要自己缴社保,以下是最常见的两种:
    一、在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保
    条件是城镇居民,有户口,没有工作,为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选择自己缴纳社保,城镇居民社保不好办理,一般大部分人群都会通过当地的社保中心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缴纳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虽然失业险没用,但是也得缴。
    二、担心社保断档,找代理机构缴纳社保
    这里面一般是指在大城市工作的外地人,遇到离职、换工作等情况导致工作空窗期,担心社保断档影响买房买车等,去找一些代理机构缴纳社保,也有很多人是找周围开公司的朋友代为缴纳。
    五险一金可以选择性的缴,除了养老、医疗、失业三险之外,其它两险一金可缴可不缴,由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短期断缴影响不大,所以大家一般缴纳的只有三险。
    不过这种情况缴纳的社保都是短期过渡性质的,没有人会常年不工作还要缴纳这种社保,否则就亏死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