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几天被大姐详细介绍去一家电器城上下班,刚大学毕业想多学一点工作经验,她说的是有试岗,随后假如上几日班得话是沒有薪水的,近几天企业在室内装修。要搬家具,我好累,因此想请一天假,結果第九天在我歇息的情况下他们通电话说我不宜这儿工作中。都没有帮我说薪水的事儿我认为将会没提前准备给我该怎么做

股权转让
2020-03-26 10:5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任意地给处在试用期的员工确定工资水平,而应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据了解,所谓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支付的足以维持员工及其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应该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的。
    不管试用期之后是否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 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应当首先清偿劳动者的工资,公司不发工资的,依据《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被拖欠工资或其他费用的员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 离婚时,夫妻应分割现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工资也应分割,但花掉的工资不用计算在内。《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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