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我越过黄线左转,对方直行,撞在我车右后方,交警判定事故责任,我主对方次,原来我有违法行为,根据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方次要责任,根据二十二条。之后对方附议,判我全责,根据道路安全条例五十二条。我就想知道,我违规左转,对方撞我就一点责任没有么。

2018-09-15 12:1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 责任的划分是按照当事各方由于交通违法或过错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确定的,是很多因素综合评判的过程。影响责任大小的主要因素有天气、道路、交通标志、车辆、当事人等。
    交通事故赔偿的确定一般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总体来说,若是车撞人的话,无论双方的过错程度如何,车辆那一方肯定要承担责任;若是车撞车的话,则根据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
  • 对于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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