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女儿,因为一张长长的分居床,两人有关系,结婚后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有了一个儿子,被迫绑起来,还买了一辆车,家长是婆婆,请求律师,我能得到儿子的监护权吗?

2020-03-26 12:0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夫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至于孩子的监护权,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做监护人,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可以协商解决,或者是取决于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没有精神损失费的法律依据,无法得到赔偿。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两岁以下婴幼儿的,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譬如吸毒、服刑等等。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
    如你想证据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那么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孩子的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其双方不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老人代为抚养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 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根据此规定,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的,一般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认可。采用这种抚养方式,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要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保护其合法权益。
    有的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就抚养问题另行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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