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5级可以要求工厂赔偿精神损失?

工伤索赔
2020-03-26 14:47: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工伤通常是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的,建议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
  • 针对您的提问,给您作出如下答复:
    一、所谓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是指不具备或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给予供养,或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但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照顾的情况。因此,男方不予理睬的行为不构成遗弃。
    二、您借给男方及其姐姐的钱,离婚时能否要回,要看证据,对于您没有立字据,也即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要回来的可能性比较小。
    三、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只有下列三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从您提供的信息,不符合上述三种情形,所以,不用返还彩礼。
    四、女方嫁妆能否收回的问题,要根据嫁妆给付的时间和登记结婚的时间进行认定。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应当视为女方家庭对即将出嫁的女儿,为帮助其婚后生活而赠与的财物,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应视作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可以收回;但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家庭赠与的,则应理解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要回,只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分割。
    五、要求精神损失费及身体保养费的,法院不予支持。
  • 工伤认定中,是否调查工伤职工本人视调查需要确定。
      职工遭受了工伤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或者工会、近亲属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认定中会根据需要进行调查确认,是否找更是资格本人调查,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由调查人员根据调查工作需要确定,通常情况下会看视或者找本人了解情况。
    但对一些事实清楚,不需要找本人即可确认的,也可以不找本人调查。
  • 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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