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留给我一份遗嘱是打印的,有他的亲笔签名和手印但没有证人有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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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
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
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根据这一规定,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均未办理公证应以最后遗嘱为准但是数份遗嘱中,如果有一份办理了公证,不论前后,应以公证遗嘱为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amp;lt;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amp;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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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法律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可以
立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你说的情况好像所立的遗嘱无效。但你们是财产代管人,在夫妻持续期间
继承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他说
放弃继承是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的,你主张的话,他说放弃的财产是无效的。
你要委托给律师是对你有很大好处的,胜率在80%.希望你委托律师帮你打赢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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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是以事实上最后一次真实意愿的遗嘱为准。
遗嘱效力是新的优于旧的,经公证的效力优于未公证过的。
总的来说,遗嘱内容合法,形式没有太大瑕疵,就有法律效力,不用公证就有效力。
具体来说包括下面五部分: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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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