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如今有一个门面转让,我转到做,交了一百的预付款,可别人说要我交一部分钱后才一起去见房主签订合同,我想问一下它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2020-03-26 19:0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联系方式写在甲方乙方后面即可,要不下面太乱,又要签名又要按手印。
      
    2、一般的大写在前,小写在后面的括号里。
      
    3、既收押金,又收定金,两者有些冲突,建议把押金转为定金一部分,你的目的也是到时候对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押金,又不退定金,所以直接收定金即可。
      
    4、你这定金的性质是解约定金,谁提出解约谁要损失定金的利益。
      定金罚则是指付定金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定金一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对方定金。你这定金条款第五条不合理。
      
    5、第五条,双方借故解除协议,借什么故?
      
    6、定金到时候直接转为合同款?还是退回?建议详细约定。
      
    7、费用约定了两次,繁琐。
      门面转让协议
      甲方: 身份证: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费用并开出收据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
  • 《土地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人买卖土地都是违法行为,所谓的合同不是合同,引起的后果也不是纠纷
  • 《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  第一,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第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第六,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因此,只有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东才可以依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即提前中止租房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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