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國家要求生育假多少钱天?生育假从什么时候刚开始时间计算

2020-03-26 20:1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小产假工资规定2016年的问题,首先要了解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 员工产假多少天?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三)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四)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对于产假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保障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 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这意味着90天的产假不能一刀切,此外,难产的增加产 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女双方系初婚男方在25周岁以上、女方在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增加婚假12天;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者实行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妇增加产假30天,丈夫休护理假15天。
    国务院女职工保护条例产假期间公司不能扣发基本工资意味着奖金可以不给若是产假期间因没有实际工作奖金是可以不发的。对于产假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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