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邻居丈夫完婚大半年,但我丈夫与我婚前同一女的同居生活并生有一子,在人们婚后常常借由小孩或本人委托人前去搔扰,她们当时是由协议书签署的,我想问一下现在我能够提起诉讼她吗

2020-03-26 20:5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

    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

    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4、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注: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 婚前同居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婚前同居协议是双方在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同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其中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且具有可操作的部分有法律效力,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或缺乏合理可行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
    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则可以对夫妻的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约定,但是需要考虑婚前协议中的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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