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居三年,不想离婚,但妻子必须离婚。 她现在通过法院来。 怎么办?

离婚
2020-03-27 02:05: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 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包括提交诉状,诉讼立案,提交证据,事实调查,双方质证,最后陈述等环节。如果您想诉讼离婚,目前您需要书写一份诉状并且提交您们的结婚证复印件,就可以到管辖地的法院立案诉讼了。
    在庭审中,您需要举证证明您们的婚姻无法继续,具体而言就是您丈夫患有不孕症的证据,并且对于您们婚后的财产您也需要有自己的主张。这样才能保证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达到您的离婚目的并且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
    这些问题都是相对具体而私密的,所以只能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有需要可以直接联系乔律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主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
    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