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河北黄骅。 我想和你商量一下,工厂还在。 工人们已经不上班了。 说是去家里等信,一直等了十几年。 我们毕业后被分配到服装厂。 当时只有18岁左右,什么都不知道。 是个女孩。 我们不知不觉把文件转给劳动局,养老保险也没给我们缴纳。 我们应该找个说法吗
-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主张未书面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补缴社会保险。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1,这个和你每月的工资和当地上一年度的全省平均工资都有关系。 2,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缴费基数可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每年7月1日起调整;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
(2)例:省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因此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为2400,最高为4000,养老保险月缴费额最低为2400*
0.2=480元,最高为4000*
0.2=800元。
(3)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额: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基金。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为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每年7月1日起调整。
(4)自由职业者执行10%的缴费比例,月缴费额为4000*
0.1=400元;失业人员可凭有效的失业证件执行
6.5%的缴费比例,月缴费额为4000*
0.065=260元。
-
养老保险金是
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养老保险金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机构向退休职工发放的生活费,其养老保险金的取得以职工已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为前提条件,职工按规定逐月向社保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具有工资属性。实践中,职工也多数是用工资缴纳的。因此,无论是事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还是退休后才开始领取的养保险金均具有工资属性,依法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