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问题是三年间没有同居,不是就要离婚了吗?

离婚
2020-03-27 09:55: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是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法的。
    如果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挽回,且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申请诉讼离婚。
  • 无论分居多久都无法自动离婚。分居满二年以上是离婚理由之一,但是实务中基本上难以用得上,因为是要在感情不和的基础上的分居,很难去证明是感情不和的分居,并且也难以证明分居了2年的时间。
    要么协议离婚,要么,起诉离婚。离婚案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1解除婚姻关系,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争取孩子抚养权。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 如果双方想离婚,必须按照程序,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
    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另外,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1、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3、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4、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