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逮捕33天,停车费为每天25元,总计825元,行政强制法规定这笔费用不应由车主持有,但停车场不付钱,不放行?

2020-03-27 10:3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交通事故车辆被扣,交警收费是违法行为。
    2、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
  • 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包括有,
    (二)执行罚

    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