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民检察院取保侯审愿意了,贷款担保人身份证件房本等影印件也都递交了,如今早已以往5天了,也要多长时间通告亲属放人?

其它
2020-03-27 13:45: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情节比较轻的符合办理条件的是可以办理的,但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以及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
    其实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很宽泛的。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从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又是几乎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套用的。

    实践中,除具备以上两条规定之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犯罪的。
    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能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审理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决时因不能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就会令被告人产生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不可知的恐惧以及对法无定律的迷惑,也不利于其改造。
    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四)怀孕的妇女。

    (五)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情节比较轻的符合办理条件的是可以办理的,但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以及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后身份证被扣留,需要身份证办事向其说明情况,必要时可以到派出所开具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1、对于人保,取保候审申请人必须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经司法机关批准,由保证人和被担保人(即被取保候审人)出具保证书,保证人保证履行《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被保证人保证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取保候审人的人保手续即告终结。
      
    2、对于财产保,司法机关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出具由司示机关确定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取保候审的财产保手续即告终结。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由司法机关决定),如果被取保候审人不违犯《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司法机关不退还保证金,将其上缴国库;根据不同情况,司法机关可以责令当事人重新办理取保手续,也可以转变为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
      
    3、对于人保与财产保并用,即将上述人保、财产保的手续同时办理,并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其取保候审手续即告终结。
  • 义务:确保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取保候审规定,监督取被保候审人在此期间的活动,对于违反取保候审的行为应当向执行机关及时报告。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以下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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