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问你能不能在婚后看书。

2020-03-27 16:16: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迁户口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生活并生育子女的,办理落户(上户口)手续时,需要向派出所提交下列材料:
    1、孩子的出生证明;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3、预落户的父亲或者母亲家庭的户口本;
    4、当地派出所为落户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因此,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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