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人没有离婚,和别人建立新家庭生孩子,男人有权要求赔偿吗? 我可以等赔偿金吗?

离婚
2020-03-27 20:19: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两人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那么不管登记在谁名下,离婚时都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还有一些常见情况,比如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这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按揭购房,婚后两人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的增值部分离婚时可以分割。
  • 离婚,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如果男方没有过错,原则上女方无权要求损害赔偿。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均有权利分割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对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则应当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没有分割的权利,具体情况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对于重婚行为,赔偿金额可以参考以下:
    一般情况多判300-5000元,较为严重点可以在5000-10000元,一般不会超过5万元。
    知道了重婚可以获得赔偿,那么如何收集重婚的证据就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如何收集重婚的证据是最关键的一步。
    常见收集重婚证据的方法如下:
    1、发现对方重婚的,受害者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但对他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当事人一般很难调取,此时可以委托律师调查;
    2、另外注意搜集重婚一方遗留的电子证据。
    如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传真、聊天记录、电话通信记录等,重要时建议把这些电子证据通过公证处以“公证书”的形式固定下来;
    3、跟踪调查,通过照相、录音录像等方式把证据固定下来,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调查;
    4、寻找证人证言,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