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我44岁的时候,我去他家参加宴会,却没有登记。现在他背叛了我。我们分手了。我们都是第二次结婚。我如何分配财产?

其它
2020-03-28 02:1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分手之后赠与财产如何处理呢?如果双方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形成的赠与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根据八十七的规定,如果赠与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在登记手续转移那一刻,财产赠与行为完成。  同居期间如果赠与一方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如果所赠财产是共同财产一方没有用于生活必须上,是不予支持的。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分手之后如何处理呢?要根据不同的同居方式,是双方都无配偶的情况下,还是一方有配偶的情况下,还是双方都有配偶的情况下。
  • 按照正常程序起诉离婚,并搜集证据证明对方出轨,对于孩子可以申请做亲子鉴定予以证明(但是要顾及孩子的感受,不要让那个孩子在案件中受到伤害。否则会得不偿失,追悔莫及。毕竟孩子在这个事件中没有过错,对未成年人心理造成伤害是无法逆转的。
    )。如果你能够证明对方出轨,则可以要求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你出轨,则你可能要少分财产。双方都没有证据,则按照正常的均分财产。
  • 你好,出轨导致离婚并不一定会影响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对于因一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通常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对无过错方会适当多分财产,如果能证明一方与第三者有同居行为,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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