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的妻子已经五六年没有在同一个房子里了,每年也是一年在家里呆一两天,她在工作收入我看不见,她偶尔给我女儿付学费买些衣服,如果想和她离婚,不管是参与我的房产部门。

离婚
2020-03-28 07:33: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财产第一,车祸没有死亡的赔偿,属于个人的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妻子无权分割。
    下面归纳一下哪些情形下属于个人财产
    第一:《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离婚赔偿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都作了明确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限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法定情形)给受害人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过错方应予赔偿经济损失,譬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所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以协商的方式来分割财产,一般情况下,双方在离婚时对于财产能够达成协议的,直接完成离婚协议书并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即可。如果不能就夫妻房产以及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合意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来进行诉讼离婚
    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夫妻双方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