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妈妈在同一家超市工作了三年,这家超市由于管理不善,另一家分公司已经解散,分公司已经做了经济补偿,三月份因身体不适不能工作面临辞职,请她能让超市一个月的工资给予经济补偿吗?

2020-03-28 09:10: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只要实际提供了劳动,就有权获得工资。不论工作时间长短,用人单位都要按实际工作情况计算发放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经济补偿金支付条件为:
    1、在你未违法违纪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论什么原因主动辞退你;
    2、你因为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强迫等违法行为主动辞职;
    按你描述的情形属于你主动辞职,而用人单位也没有违法行为,所以,按规定你很难拿到经济补偿金,除非你想办法让用人单位主动辞退你,但是,如果你存在违法、违纪用人单位主动辞退你,用人单位也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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