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好! 劳动合同纠纷的案件能解决吗? 我是原市XX行的正式员工,2003年XX行改建,终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还收到了经济补偿金,但XX行倒转了与我的申请书终止合同的时间,终止合同后,一定要申请XX行的这种行为合法吗? 二、日期颠倒是合法的还是帮助解决。 三、如何收费,谢谢!

2020-03-28 09:2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我国《劳动法》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并列起来,作为两种不同的制度来看待,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而该法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则没有作出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但是原劳动部1995年8月4日作出的《关于贯彻执行amp;lt;劳动法amp;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却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这一规定违背了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利益的立法宗旨,是不合理的,至少对于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言是不公平的。  从《劳动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中难以看出经济补偿金的性质,但原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即其等均不同与医疗补助费,损害赔偿金,它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劳动贡献的积累,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的一种补偿,也是对不稳定劳动关系的补偿。而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下列三种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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