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大型商场签的是2年的租赁协议,交的是一年的房租,5000元的履约金,已经大半年了,尽管与大型商场商议让我们免了四个多月的房租与服务费可是做生意一直不太好,每天全是亏本情况,因此人们绝大多数商家想与大型商场停止租赁协议行吗,合同书上沒有表明这样的事情的解决方式 ,人们应当怎样做呢,

2020-03-28 09:50: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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