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住宅区的老板和房地产有矛盾,我们设立了老板委员会,设立后,上一期房地产合同无效,我们想新聘新的房地产公司,现有的房地产不去,怎么办?

2020-03-28 11:23: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来说,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
    其实,这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础的部分。
    因为只有入住率达到半数以上,才能证明业主委员会在理论上代表的是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与要求。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
    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 招聘物业公司,可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协议招标,业主委员会当然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才能请物业公司,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才行的,要召开业主大会才能通过,他不合法,你不能拒交物业费,如果你们对这家物业公司不满意的话,你可以要求召开业主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了,可以解聘这家物业公司。
  • 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签订服务合同,业主负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而物业公司负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职责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不履行其规定职责,是否构成违约,在业主找到物业进行商谈、提建议的过程物业公司态度嚣张蛮横,拒绝修正违约行为。
    致使无法就有关违约事项进行商谈的情况下,业主可否拒绝交付下一年的物业费,要求物业消除违约行为。 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建立的就是物业服务合同,一方履行服务职责,一方缴纳物业费,现在物业在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已经不符合约定了,基于合同法的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业主是否有权与物业公司解除合同,不再向该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
    以上是物业合同违约责任的回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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