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从房东那里借来租赁人,契约书在明确时间拆除之前,我一个月前通知他没有借,他让我把租赁人写在门上,我住过,现在他的房间没有租,还通知他违约,我有责任吗?

妇幼权益
2020-03-28 12:4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需要仔细研究你的合同条款。 根据你所述内容,你有两种选择:
    1、转租出去,这是合同约定的你的权利。
    2、你直接退租,即中途违约。显然,这时候保证金不退。 至于你的前一句“在签订本合同时经甲方检查乙方房屋无损害后,将房屋保证金退还乙方,不及利息,”应该是期满无损房屋的,无息退还。后面一句“中途违约,不退保证金”是一个但书规定,即例外情形。 综上,建议你将房屋转租,但鉴于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剩余租期,只有半年了,估计不太好租。那么,你只能与房东好好协商了。起诉,对你来说,胜诉的概率不大。
  • 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1.购房合同中对购房违约金的多少有约定,则必须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2.合同有条件履行,则必须履行,有条件而不愿意履行,需要支付违约金。
      
    3.除非买方举出证据,证明首付提高、利率上涨,多出的费用将严重影响履约能力,导致他无法正常生活,可提出解除买房合同。
      
    4.因为买房资信等个人问题无法贷款,买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买房前,可让有经验的专业人士对自己是否符合银行贷款进行预审,可把风险降到最低。
      
    6.在签订购房合同过程中,应该根据现行政策以及未来有可能会出现的政策,将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形统统考虑进来,并针对这些变化,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并尽量在合同中体现出来。
  • 物业工作是一个专业性比较强的行业,它涉及到几部法律法规。要想做好除了心态以外还必须要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素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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