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亲欠建筑工程的外债,公司欠我父亲的钱。公司还给我父亲的房产,这是我母亲的名字。然后我母亲把房产改为我的名字。然后我父母离婚了,房产还给母亲。债权人可以用我的名字或母亲的名字强制债务吗?

2020-03-28 12:45: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房产证变更流程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步骤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
      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引起的债务由夫妻中的债务人独自承担:
    A、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B、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C、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D、一方都由其个人使用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吸毒、嫖娼、赌博、赠与、请客因此引起的债务。
    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债务分担,由不是债务人的配偶一方负举证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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