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的退休年龄和户籍簿、身份证等不符合的地方,以哪个年龄为依据来处理退休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28 15:29: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处理退休所需材料:

    1、退休请求书(A4白纸手写,并在姓名处按手印);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如属代理还需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

    3、申报人户口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包含户主页面和自己信息页)

    4、申报人在当地国有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邮政储蓄开立的个人存折(不受理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一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相片(用于处理享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

    6、养老保险手册(如属一次性在我中心补缴完养老保险的可不必);

    7、养老保险需交至申报退休的当月;

    8、活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处理手册;

    9、申报人填写《员工退休核准(批阅)表》。(在人才大厦一楼社保窗口收取)

    10、有副高级其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需供给职称证书及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11、军转干部需供给转业证明及转业批阅表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年龄就是以户口本上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户口年龄可以去公安户籍部门修改的,户口年龄只要是上户口本基本上就会改过来了,因为派出所要写申请、公安局做材料、出生证明、医院证明盖章等等,其实改是可以改,但是手续麻烦不说,很多单位也不想冒险,比如派出所等等,可以理解。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在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一般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在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应该是劳动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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