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和妻子有结婚证书,生了一儿一女,但沒有离异,因为争吵两地分居一年多了,彼此沒有联络了,但前几天获知她与他人完婚,有她结婚的视频直接证据,我该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利

其它
2020-03-28 15:30: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
    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 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或者分居期间财产作出特殊约定的,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不能予以分割。但是,夫妻可以协议分割。分居期间的收入主要看夫妻有没有特殊约定,如果没有,那么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法院会予以分割。
    从实践来看,大部分夫妻并没有婚后财产约定的行为,因此可以说,大部分夫妻的分居期间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的。同时,作为一个实践问题,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应当分割的财产有多少,当事人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应当分割的财产的数额。

  • 1、第一次诉讼离婚时,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庭一般认为: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应当给予双方一个冷静处理问题或弥补修复感情的机会,因此,法庭一般不会准予离婚;
      
    2、如果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原告又坚持起诉,坚决要求离婚的。法庭一般认为:已经给了6个月的矛盾缓和处理期,双方仍然不能和好或矛盾稍有缓解,一方仍然坚持起诉要求离婚,毕竟离婚是自由的,法律也不能强人所难,因此,法庭一般就准予离婚了。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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