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施工工地上职工小拇指母到手指甲位置负伤以没有了能平残不,平十级伤残得话,人们大约需付要多少钱上下,感谢

2020-03-28 16:5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十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7、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8、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9、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10、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低视力1级;

    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4、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5、眼内异物存留

    6、外伤性白内障;

    7、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8、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9、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10、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11、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12、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13、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14、鼻尖缺失(或畸形);

    15、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16、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

    17、头皮无毛发40平方厘米以上;

    18、-骨缺损4平方厘米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骨缺损6平方厘米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9、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3、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3、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3、肺破裂修补;
    4、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2、胆囊破裂修补;

    3、肠系膜损伤修补;

    4、脾破裂修补;

    5、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6、膈肌破裂修补。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2、骨盆畸形愈合;

    3、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4、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5、子宫破裂修补;

    6、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7、膀胱破裂修补;

    8、尿道轻度狭窄;

    9、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3、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4、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5、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6、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工地工人受伤申报工伤保险的流程:
    1、项目社保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
    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3、建筑施工企业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费。
  • 您好!在工地上受伤,如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一)若单位与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还有: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当时受伤是否有报警的记录。
    (二)《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第十四条(认定工伤范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视同工伤范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八条(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所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