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贷款逾期了,今日催告函收到了,马上将借款还到了,还用理睬催告函吗?

2020-03-28 17:55: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商帐追收不能单纯理解为讨债。商帐追收是指通过合法的追收流程和技巧,进行商帐追收服务,降低企业风险率和坏账率,防范和规避企业由于使用赊销方式带来的信用风险。
      但内地还不得以“商帐追收”名义注册公司。
      劳动部门表示,要从职业上规范从业人员,加强培训和自律,并等待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出台。
  • 信用卡逾期,收到律师函,抓紧时间想办法还款是正事。信用卡因年费未交产生逾期,形成不良信用记录,会带来如下一系列不良后果:
    1、首先银行会不断电话催收欠款,电话无果则工作人员直接上门拜访;
    2、直接从持卡人银行的结算账户扣收欠款本息,并冻结该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
    3、如果办理信用卡的抵押担保物在银行,银行有权通过合法途径拍卖处理抵押担保物;
    4、如果办理信用卡时有保证人的,银行有权向保证人追索欠款本息及相应费用。
  • 信用卡逾期除了平时偶尔忘记还款的,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无力偿还;而是拒不偿还。
    无力偿还的话是不会坐牢的,只是自己会上了银行的黑名单,想要再贷款什么的就难了。别以为是无力偿还就轻松了,信用卡逾期所产生的违约金还是会算上,而且等有钱之后银行会立马找到你,说直白点就是以后的钱都不会在银行卡里超过一天。
    拒不偿还就严重了,因为这已经触犯刑法了。
  •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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