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学们上年应用我的信用卡,刷信用卡后一直未还,往返套钱,有几回托欠还贷时间。后又借现钱1万余元。没法,将卡要回。不予还信用卡里边的钱,没法我一月还最低还款额。每一次通电话需要钱全是推明日、下星期的。也没借据该怎么办呢

银行
2020-03-28 19:3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
    当借条中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
    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商账追收”指通过合法的追收流程和技巧,进行商账追收服务,降低企业风险率和坏账率,防范和规避企业由于使用赊销方式带来的信用风险,所以是法律认可的。 一般,商帐追收师的主要培训对象是:金融机构、出口外向型企业、生产制造型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企业内部财务、销售或信用管理人员;征信机构、资产管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及有志从事本行业(专业)的人员。
  • 有借条就足够证明你俩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了。你可以按照法律途径要回你的借款。建议要是出借人要是发现借款人有跑路等情况的,一定要及时去法院起诉,如果对方还有银行卡使用的,那么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就能够尽量保证有钱拿回。起诉时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你去法院起诉时,首先要确定是在两年的诉讼时效内。
    2.要向借款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提起诉讼。此外,出借人要向法院提供借款凭证、借款人的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法院根据出借人所提供的信息联系借款人。起诉时带上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