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十年前农村宅地的迁移不是户主的签名,协议有效吗?

2020-03-28 23:52: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使用权归村民所有,所以,原则上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的。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的房屋是私有财产,村民可以依法处置。国家保护私有房屋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

      因房屋和宅基地连同一体,不可分离,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必须连同房屋一并转移。

      宅基地转移必须要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去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的变动,然后到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房屋登记。有一点需要提醒,那就是单纯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只是买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将来重建必须向村委会重新提出申请,不过只要房屋不倒,买主就可以长期使用。
  • 国家明令禁止单位和个人非法转让土地。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宅基地不是个人财产,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是不允许抵债、转让的。

    至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同村)转让,并征得集体组织同意的,则另当别论。

    《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 1、宅基地转让使得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
    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明确了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原则。因此农民买卖房屋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时,还应当满足宅基地标准的限制。
    3、注意事项: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不能转让给城市居民或者其他的农业经济组织成员,否则转让无效。
  • 以调解协议为例,按照规定,调解书必须双方签收之后才会生效。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