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完婚五个月女性2次明确提出离异,而男性沒有做一切抱歉女性的事。结婚前女方位男性家要了十七万彩礼钱,29600元钱的黄金。这样的事情离婚的话,男性可否要回彩礼钱和黄金钱?A

离婚
2020-03-29 02:4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人民法院查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
    1)、未办理结婚登记
    2)、办理结婚登记,但却未共同生活的
    3)、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符合第
    二、第三款情形的,应以离婚为前提
    综上,主张返还彩礼必须符合上述未办理结婚登记、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却未共同生活,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形,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 只有银行转账凭证是不足证明他人 欠本人钱的,银行凭证只能证明本人确实转账给他人,不足以作为借款依据使用。
    借款依据,如,聊天记录,短信,通话语音记录,借条,借款担保人,等等,才可以作为借款依据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第5条的规定,借贷案件的证明要求较高,只有借贷关系明确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借贷事实存在疑问或不明确时,则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 你好,依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