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丈夫离婚了,但是女儿给了他,女儿的帐户在我家里,现在他父亲会把女儿的帐户搬到他家里,我们不知道怎么搬家,什么证据。

离婚
2020-03-29 06:0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户口迁移后社会保险可以办理转移。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 户口迁移证遗失的,应当向原签发机关申请换发、补发。签发地公安机关应当按原证件内容予以换发、补发,并注明开具日期。凭补发的户口迁移证迁移户口。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一十条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是公民办理户口迁移使用的户口证件,有关项目内容应当按照常住人口登记表登记的内容填写。
    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超过有效日期或者遗失的,应当向原签发机关申请换发、补发。签发地公安机关应当按原证件内容予以换发、补发,并注明开具日期。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登记的迁移地址需要变更的,持证人应当向原签发机关重新申领,签发地公安机关应当凭相关材料重新开具,并注明日期。
    公民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办的,签发地公安机关应当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或者与迁入地公安机关联系核实持证人落户情况,不需当事人提供未落户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