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中了一个半月,由于不准时发放工资,明确提出不干,之前老总常常拖久不给职工发放工资。不干表示清算薪水,那时候干的表示薪水四千元,老总不给,还出言致死,应该怎么办?找那里处理哪家公司是榆次XX。

2020-03-29 06:2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_______《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风险影响: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未签劳动合同,辞职不给结算工资:
    1、上班期间有没有打卡记录、签到表、工装等能够证明你在单位上班的证据
    2、平时工资如何发放?有没有银行转账记录或者工资发放表?
    3、在向单位要求足额支付工资后,因未签劳动合同还有额外的四个月的双倍工资(即5-8月份)。
    4、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单位所在地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也可以再向法院起诉。
  • 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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