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学校见习生,签了三方协议的。在企业从业农村土地确权和土地三调工作中。受过伤,七级残废。买的团体意外险。大约能赔偿是多少

其它
2020-03-29 07:08: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受伤就还是工伤。。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并确定工伤等级(劳动能力鉴定)。
    (一)如果评定上了劳动能力等级,那么等级赔付标准为: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中保留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提供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享受伤残津贴,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至十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您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除了伤残赔偿金外,鉴定结果是6级以上伤残,那么可以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按月工资的60%以上比例支付工资,如果不保留劳动关系,可以获得个30月以上的本人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和就业金。如果是7级以下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一次性获得12个月以上本人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和就业金。)
    (二)如果没有评定上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等级,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停工留薪的待遇
    (三)
    1、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
    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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