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可变可撤销合同和什么情况下可撤销合同

2020-03-29 12:12: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开发商有权主张解除合同,但是能不能解除不是他说了算。
    二、这里开发商的理由究竟成不成立的,要分析两种情况:
    1、如果双方在购房合同条款中,有写到:购房者XX天时间内不接房,致使开发商无法交付,开发商获得单方面的解除权。类似这样的内容,那么属于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开发商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
    2、如果没有上述条款的约定,那么开发商只能在出现法定解除条件下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这主要是涉及到法学理论,具体就不解释,分析案件的情况好了。
    开发商在这里是不具体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主要是他是债务人,而购房者也履行了主要义务(付款),这时拥有合同解除权主要是债权人(购房者)而不是开发商。开发商之所以笼统地以:“按《合同法》相关规定相关规定,合同无法履行”来解除合同,是因为他没办法找到理据。
    三、其实开发商要与消费者单方面解除合同,这和庭上审的内容是一样的,但他不在庭上提出,而是私下解除合同,也不敢说违约,足以说明他理亏。
  • 合同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合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因重大误解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具有以下几个要件:
    (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失产生的。这类合同发生误解的原因多是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者经验而造成的。
    (2)必须是要对合同的内容构成重大的误解。也就是说,对于一般的误解而订立合同一般不构成此类合同,这种误解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的确定,要分别误解者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各方面的因素。
  • 《民法总则》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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