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下我这一月28号还要回家了,可是企业说不可以一次性清算我未开的薪水,必须等企业发工资的時间才能够 发,可是我觉得把本地的卡给销户之后防止多余的不便,我想问一下下企业财务能够 将我未结算的薪水帮我调到我家乡的金融机构上吗?

其它
2020-03-29 12:57: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工资发放时间的规定,《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未及时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公司注销涉及的事项较多,而且比较复杂,这类复杂咨询建议你最好找本地律师面谈,公司注销一般要做清算,并进行工商、税务等的注销登记,并公告等等。
    1.注销的时候税务所会要从开业到现在的房租发票(费用是你房屋租金的百分之七的税)。
    2.账本印花税、注册资金印花税、残疾人保障金这些如果之前企业有漏交也是需要补上的。
    3.根据你企业的经营状况来定。如果企业是亏损且数额较大,要去做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费用是根据企业注册资金来定的。
    4.注销需要提前登报,省级及以上报纸。登报费用也就几百。这些是注销的时候有可能涉及到的费用。如果自己做注销手续是不需要别的费用了,如果委托代理办理那肯定会产生一定的代理费。
  • 社会保险应该是在工资之外另外缴纳的。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不少用人单位对于社会保险费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关系模糊不清,甚至错误地认为最低工资包括了社会保险费个人应承担部分及公积金。
    有很多用人单位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后,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远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是错误的做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