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你关于侵犯个人名誉的事

名誉毁谤
2020-03-29 16:01: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争议问题,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当事人的被侵犯行为是行政机关造成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 侵害名誉权的认定:
    (一)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
    (二)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三)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四)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
    (五)在后果上,对被侵害人的名誉造成较严重的损害。

  • 1、您好,您咨询的是与侵权名誉权有关的法律问题。
    2、您还清欠款后,对方仍然在QQ空间对您进行辱骂,侵犯了怕名誉权,您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3、如果对方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您的正常生活的,还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可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网络名誉侵权应该如何处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维权,首先可以双方进行自行协商解决,其次可以由第三方进行调解(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可以向法院依法起诉。遇到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要采用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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