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两个月吗?如果你想申请延长多久?

刑事辩护
2020-03-29 17:19: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保外就医的期限
      申请保外就医,不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对此,法律有明文规定。对于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保外就医)的申请,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
      法条链接:《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
      
    1、第二条 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
      
    (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2、第十四条 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
      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应当上网公开。
      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
  • 当事人申请延期开庭,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当事人确出现无法克服的事由,因而使出庭十分困难或不可能。当事人具备上述正当理由,可以在开庭以前向仲裁庭说明,并提供有关的证明。  
    二、当事人发现仲裁员有可以申请回避的法定情形的,可以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向仲裁庭提出。如果在开庭后发现上述法定情形,可以在开庭终结前向仲裁庭提出。仲裁庭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开庭或延期审理。
  •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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